為最廣泛地動員廣大人民群眾參與反走私、反偷渡專項治理行動,扎牢常態化疫情防控“外防輸入”防線,有效防范境外疫情從海上輸入,堅決防止發生非法入境人員從我區沿海登陸事件,鼓勵廣大人民群眾積極舉報走私、偷渡違法犯罪行為,嚴厲打擊走私、偷渡違法犯罪活動,提升打擊效能,對提供和舉報偷渡、走私等非法活動線索的群眾給予1萬元至50萬元不等的獎勵。特通告如下:
一、鼓勵積極舉報行為
凡向大亞灣區公安機關提供參與或從事偷渡走私非法活動、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組織偷越國(邊)境非法活動線索(本市范圍內),公安機關尚未掌握且經查證屬實的,在案件查處后給予舉報人獎勵。
二、提高舉報獎勵標準
對舉報、提供線索,協助抓獲偷渡人員、破獲案件的舉報人,經查證屬實,依據《大亞灣區公安局對偷渡走私非法活動線索有獎舉報實施辦法(試行)》,給予1萬元以上獎勵,最高獎勵50萬元。
具體獎勵標準按照《大亞灣區公安局對偷渡走私非法活動線索有獎舉報實施辦法(試行)》執行。
惠州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公安局
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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