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港灣置業投資有限公司:
根據《土地復墾條例》(國務院令第592號)、《土地復墾條例實施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56號)相關規定,《惠州港灣置業投資有限公司大亞灣港灣碼頭項目臨時用地土地復墾方案》已通過專家評審,并征求了相關單位意見。該方案土地利用現狀明確,損毀土地的分析預測科學,土地復墾目標、任務和利用方向合理,措施可行,土地復墾費用測算合理,預存與使用計劃清晰并符合要求,土地復墾計劃安排科學、保障措施可行,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同意通過審查。
該臨時用地位于大亞灣西區街道東聯村(沿海高速以北、墓園路以東),土地損毀面積共3.7837公頃,復墾土地面積3.7837公頃,復墾率100%,土地復墾總投資為121.43萬元。臨時用地計劃使用年限2年,臨時用地使用到期后3個月內實施復墾工作,復墾管護期2年,臨時用地復墾服務年限共計4年3個月。
你單位應及時簽訂土地復墾費用三方監管協議,繳納土地復墾費用,每年12月31日前向我局報告當年的土地損毀情況,土地復墾費用預存、使用和管理情況情況,土地復墾工程實施情況,并嚴格履行土地復墾義務。如實施過程中土地復墾相關要素發生較大變化,請按照規定重新編制土地復墾方案,并報我局審查。
惠州市自然資源局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
2023年10月25日
(聯系部門:生態修復和地質礦產股;聯系電話:5572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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