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大亞灣華瀛石料開采有限公司:
鑒于你公司拒不履行礦山生態修復義務的行為,我局已提請區管委會同意我局代為履行華瀛石場生態修復方案的編制工作,并通過局黨組會議審議,準備委托技術服務單位開展華瀛石場生態修復方案編制工作,合同金額為28.2972萬元。
如你公司對上述事項有異議,請于文書送達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反饋至我局生態修復和地質礦產股(聯系電話:0752-5558989),如無反饋,視為同意,我局將直接委托技術服務單位開展華瀛石場生態修復方案編制工作,所產生的費用均由你公司承擔,我局將依法追究你公司責任。
現將《關于代為履行華瀛石場生態修復方案編制工作的告知函》(惠灣自然資函〔2025〕70號)公告送達,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附件:關于代為履行華瀛石場生態修復方案編制工作的告知函(惠灣自然資函〔2025〕70號)
惠州市自然資源局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
202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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