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六十四條、《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聽證辦法》(總局令第3號)和《廣東省行政處罰聽證程序實施辦法》(粵府令第294號)規定,我局擬對惠州大亞灣萬澤富生鮮超市(經營者:舒春華)涉嫌銷售超過保質期預包裝食品一案公開舉行聽證會。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聽證會舉辦機關
大亞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二、聽證內容
惠州大亞灣萬澤富生鮮超市(經營者:舒春華)涉嫌銷售超過保質期預包裝食品案一案,當事人申請聽證。
三、聽證會時間
2022年11月8日上午9時。
四、聽證會地點
大亞灣區市場監管局三樓會議室(聽證室)
五、聽證會參加人員
(一)聽證參加人
聽證主持人、聽證員、記錄員、當事人、當事人委托代理人、案件調查人等。
(二)聽證旁聽人員
凡有意旁聽的人員可直接到大亞灣區市場監管局法規科報名。
聯系人:法規科 林秀虹 聯系電話:5556759
六、聽證會須知
(一)聽證參加人應在聽證會前熟悉聽證材料,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對惠州大亞灣萬澤富生鮮超市(經營者:舒春華)涉嫌銷售超過保質期預包裝食品一案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等提出意見和建議。相關書面意見或建議應當說明依據和理由,并在聽證會上提交。
(二)聽證參加人應當遵守聽證會規則,服從聽證主持人的安排。
(三)參加聽證會的人員應當遵守會場紀律,不得大聲喧嘩、隨意走動或者其他有影響聽證會正常召開的行為。未經聽證機構同意,不得錄音錄像。
特此公告。
惠州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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