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認領海上透水構筑物的公告
2025年6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我單位在大亞灣海域發現多個透水構筑物(圖片附后),現權利人無法確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三百一十八條的規定,請上述透水構筑物所有人攜帶個人合法證件和透水構筑物合法、有效證件前來我單位認領。本公告發布之日起6個月內仍無人認領,我單位將對上述透水構筑物依法處理。
特此公告。
附件:1.透水構筑物圖片(2025年6月)
2.透水構筑物發現日期、地點統計表(2025年6月)
惠州市海洋綜合執法支隊大亞灣大隊
202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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