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公告
惠州市頂置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本院依法受理陳飛(身份證號:513030***********0)、訴你(單位)的勞動爭議一案(惠灣勞人仲案字〔2025〕977號),于2025年9月12日10:30公開開庭審理,本案已審理完畢,現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達《仲裁裁決書》(惠灣勞人仲案字〔2025〕977號),裁決內容如下:被申請人在本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天內支付申請人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4月1日工資8000元、2024年10月19至2025年4月1日期間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差額42412.4元、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7851.6元。
限你(單位)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0日內到本院簽收仲裁裁決書,逾期即視為送達(地址:惠州大亞灣開發區大亞灣大道41號地乾大廈B203法規與調解仲裁組;聯系電話:0752-5562997)。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本仲裁裁決書為非終局裁決。當事人不服上述裁決事項,可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起訴的,仲裁裁決即發生法律效力。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仲裁裁決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特此公告。
惠州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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