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嚴格落實有效的防工頻電場及工頻磁場等措施,減少對公眾以及周圍環境的影響。項目運營過程產生的工頻電場及工頻磁場均滿足《電磁環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標準要求。 (二)嚴格落實噪聲污染防治措施。項目應優化變電站平面布局,選用低噪音設備,并采取有效的隔聲、降噪等措施,確保500千伏崇文站廠界噪聲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220千伏偉業站廠界噪聲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 (三)加強項目污染防治設施、環境風險防范設施等治理設施建設、運營和安全管理,確保環境安全和生產安全。 (四)加強施工期環境管理,防止施工期造成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施工完成后,須做好臨時施工占地的生態恢復工作,防止造成水土流失。合理安排施工時間,避免噪聲擾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