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嚴格落實水污染防治措施。按雨污分流的原則,優化設置排水系統。項目間接冷卻水不添加藥劑循環使用,定期更換后與經預處理的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市政管網,進入市政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后排放;噴淋塔廢水定期更換后委托有資質的單位處理,不外排。 (二)嚴格落實大氣污染防治措施。項目注塑產生的非甲烷總烴、苯乙烯、丙烯腈、1,3-丁二烯、甲苯、乙苯有組織排放執行《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含2024修改單)中表5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臭氣濃度排放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2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值。 無組織排放廢氣中,廠界非甲烷總烴、甲苯、顆粒物排放執行《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含2024修改單)表9企業邊界大氣污染物濃度限值;總VOCs排放執行廣東省《印刷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5-2010)表3無組織排放監控點濃度限值;丙烯腈排放執行廣東省《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DB44/2367-2022)表4企業邊界VOCs無組織排放限值;臭氣濃度、苯乙烯排放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1二級廠界標準值。 廠區內NMHC無組織排放執行廣東省《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DB44/2367-2022)表3廠區內VOCs無組織排放限值和《印刷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41616-2022)表A.1廠區內VOCs無組織排放限值二者中的較嚴值。 (三)嚴格落實噪聲污染防治措施。項目應優化車間布局,選用低噪音設備,并采取有效的隔聲、降噪等措施,確保廠界噪聲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 (四)嚴格落實固體廢物分類處置和綜合利用措施。加強固體廢物環境管理,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固體廢物管理規定,建立健全固體廢物全過程污染環境防治責任制度,設立固體廢物管理臺賬并如實記錄,危險廢物應交由有相應資質的危險廢物經營單位處理。危險廢物暫存場所應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要求,危險廢物識別標志應按《危險廢物識別標志設置技術規范》(HJ1276-2022)設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