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以及申請流程是什么?
解答:申請條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或本人以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失業保險)累計滿一年,或者不滿一年但本人有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
3.已經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辦理流程:
1.到稅務部門辦理社會保險停保業務;
2.符合申請條件的失業人員,線上可通過微信小程序搜索粵省事,點擊【社保·就業】→【失業】→【失業金待遇申領】,填寫對應的個人信息之后提交到后臺審核即可;線下本人可到大亞灣開發區政務服務中心社保窗口提交身份證、戶口本、填寫《失業保險待遇申請表》以及其他相關資料。
【特別說明】
1.如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申請人需同時提供勞動合同(合同期限需覆蓋失業保險參保繳費期限)或其他能證明事實勞動關系的有效證明材料用以協查:
①最后參保單位繳費時間小于6個月(含6個月);
②同一單位當月集中領取失業待遇;
③原參保單位參保人數較上月變化異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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