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領導同志人員變動和河長制工作需要,經區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領導小組審議,決定對以下河流區級河長進行調整:
傘金福同志調整前擔任石頭河、石頭河水庫、媽廟河區級河長,調整后擔任坪山河(大亞灣段)、石頭河、石頭河水庫區級河長;
陳智明同志調整前擔任南坑河、澳背河區級河長,調整后擔任淡澳分洪河、南坑河區級河長;
楊遠輝同志調整前擔任坪山河(大亞灣段)、響水河、風田水庫、格木洞水庫區級河長,調整后擔任媽廟河、響水河、風田水庫、格木洞水庫區級河長;
邱國強同志調整前擔任柏崗河、養公坑河區級河長,調整后擔任柏崗河、養公坑河、澳背河區級河長;
其他區級河長掛鉤河流不變。
附件: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總河長、副總河長及主要河長名單
惠州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