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關于劃定大亞灣轄區內惠大鐵路線路
安全保護區的公告
惠灣管〔2025〕56號
為加強鐵路安全管理,保障鐵路運輸安全和暢通,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鐵路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39號)和《廣東省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區管委會決定劃定大亞灣轄區內惠大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在惠大鐵路大亞灣段線路兩側設立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范圍的劃定,不改變用地權屬關系,其范圍從鐵路線路路堤坡腳、路塹坡頂或者鐵路橋梁(含鐵路、道路兩用橋)外側起向外的距離分別為:
(一)城市市區為8米;
(二)城市郊區居民居住區為10米;
(三)村鎮居民居住區為12米;
(四)其他地區為15米。
二、根據《鐵路安全管理條例》及《廣東省鐵路安全管理條例》規定,在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禁止實施以下危及鐵路安全的行為:
(一)排污、傾倒垃圾、堆放棄土或者放置其他危害鐵路安全的物質;
(二)燃放煙花、焰火,燒荒或者焚燒草木、垃圾、祭品等容易排放煙霧、粉塵、火焰、廢氣的物質;
(三)放養牲畜、種植影響鐵路線路安全和行車瞭望的樹木等植物;
(四)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危及鐵路安全行為。
三、根據《鐵路安全管理條例》及《廣東省鐵路安全管理條例》規定,在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建造建筑物、構筑物等設施,取土、挖砂、挖溝、采空作業或者堆放、懸掛物品,應當征得鐵路運輸企業同意并簽訂安全協議,遵守保證鐵路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施工安全規范,采取措施防止影響鐵路運輸安全,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既有的建筑物、構筑物危及鐵路運輸安全的,產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后仍不能保證安全的,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四、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范圍內的各類活動及配套設施應符合《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
五、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惠州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