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惠州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委辦公室 惠州
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辦公室關于
印發《大亞灣開發區生態環境保護
責任清單》的通知
惠灣委辦〔2021〕6號
各街道黨工委、辦事處,區屬各單位,駐區有關單位:
《大亞灣開發區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清單》已經區委、區管委會領導同志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中共惠州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委辦公室
惠州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2021年6月29日
大亞灣開發區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清單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落實《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清單》《廣東省直機關有關部門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清單》《惠州市直機關有關部門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清單》精神,推動我區生態文明建設,深入推進污染防治攻堅戰,加快打造珠江東岸新增長及粵港澳大灣區高質量發展重要地區,根據生態環境保護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責任清單。
一、區委有關部門生態環境保護指導監督責任
?。ㄒ唬﹨^紀委監委機關
1.加強對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黨中央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等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加強生態環境保護領域監督執紀問責和監督調查處置。
2.加強對負有生態環境監管職責工作部門履職情況的監督。
3.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對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及相關部門按照程序移交的生態環境保護領域黨政領導干部和其他公職人員失職失責問題線索進行核查問責,對涉嫌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進行調查處置。
?。ǘ﹨^兩委辦
1.區兩委辦責任
(1)推動區各部門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對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關于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委和省政府領導同志、市委和市政府領導同志、區委和區管委會領導批示要求落實情況進行督查督辦。
?。?)統籌協調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重大工作任務的督促落實。加強對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的組織協調、督促落實。加強對中央、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任務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
?。?)加強對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的指導。
?。?)貫徹區委的工作部署,負責對生態文明建設方面的重大問題和關鍵領域開展調查研究,為區委決策提供依據、建議和方案。參與研究制訂有關生態領域的政策措施。參與起草區委有關文件、會議材料。
?。?)綜合協調突發生態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及調查評估工作。督促指導行業主管部門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臺,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協同行業主管部門協調應急救援物資和裝備。督促指導全區及各部門做好應急平臺建設和風險排查等工作,在救災時統一調度應急物資。
2.區法制局責任
?。?)做好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領域規范性文件審查工作。
?。?)督促落實環境保護依法行政工作,加強對環境保護行政執法監督和協調。
?。?)依法辦理涉及生態環境保護方面的行政復議案件。
3.區信訪局
依法受理群眾提出的生態環境信訪訴求,引導群眾理性表達訴求,及時向有關部門轉送交辦生態環境信訪事項。把生態環境信訪納入法治化軌道,依法疏導無理纏訪鬧訪。
?。ㄈ﹨^委組織部
1.負責區管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生態環境保護成效年度考核結果的運用,將環境保護責任考核情況、中央省市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結果、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結果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選拔任用、管理監督的重要依據。
2.會同區紀委監委機關、區生態環境分局或其他負有生態環境保護職責的部門,組織落實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等規定,加強責任追究。
3.加強生態環境部門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
4.負責將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等納入黨政領導干部和公務員教育培訓內容。
5.研究生態環境領域體制機制和職責調整的具體問題,提出有關意見建議。根據授權和規定程序處理生態環境領域機構編制具體事宜。
?。ㄋ模﹨^宣教局
1.區宣教局責任
(1)組織宣傳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黨中央關于加強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和重大決策部署,會同區生態環境分局等有關部門指導、統籌、協調、部署生態環境宣傳教育工作,營造有利于生態環境保護的社會氛圍。
(2)組織主流媒體、網絡媒體加強對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的宣傳,統籌協調重大活動的宣傳報道,發揮輿論監督作用,科學合理引導社會輿論。加強生態環境保護輿情監測、研判和預警,做好應對工作。協調做好重大突發生態環境事件的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
(3)將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作為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的重要內容。
?。?)指導和督促印刷行業節能減排,推動綠色印刷技術的推 廣與應用。
?。?)負責做好校園內的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工作,監督校園內固體廢物收集、管理、集中處置等,尤其是做好實驗室危險廢物等有毒有害物質的管理和無害化處置。
?。?)組織各級各類學校將生態環境保護知識納入教學內容,開展學校生態環境保護科普教育和志愿服務活動。
(7)組織各級各類學校開展教學、科研、生活用房和設施設備等生態環境安全管理工作,應對突發生態環境事件和重污染天氣應急演練,落實應急保護措施。
(8)負責組織開展創建綠色學校行動。
?。?)對文化娛樂場所經營環境進行監督檢查。
(10)指導廣播電視媒體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宣傳和輿論監督。依法依規查處廣播電視媒體利用生態環境問題惡意炒作行為。指導廣播電視媒體在突發生態環境事件應急工作中協助主管部門發布預警信息。
?。?1)指導廣播電臺、電視臺等機構,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落實電磁輻射設施申報登記及污染防治措施。
2.區衛計局責任
?。?)加強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加強用戶水龍頭末梢水水質監測,做好有關監測信息公開工作。
?。?)負責指導和監督醫療廢物在醫療衛生機構內的分類收集、運送、暫存、交接。指導和監督醫療機構和與人體健康有關的生物安全實驗室污水收集、處理和消毒。加強醫用輻射設施設備管理。
(3)負責與人體健康有關的實驗室及其實驗活動的生物安全監督工作。
?。?)組織協調突發生態環境事件及大氣重污染天氣中的緊急救援工作。負責在職責范圍內推動環境與健康工作。
?。?)負責做好與環境污染有關疾病的知識宣傳和相關防治工作,普及科學健康和防護知識。
(五)區委政法委
1.區委政法委責任
?。?)加強生態環境保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有效銜接。建立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公安機關、司法行政機關與生態環境部門之間的協調聯動機制。
(2)加強對涉生態環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的執法監督,協調有重大影響、疑難復雜的涉生態環境案件。
?。?)會同區生態環境分局,統籌協調影響生態環境領域社會穩定的重大事項、重大事件的化解處置工作,預防、化解影響穩定的生態環境風險。
2.區司法局責任
(1)指導督促開展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普法活動及依法治理工作。
?。?)負責開展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服務工作,對因生態環境損害導致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公民,依法予以法律援助,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建立健全生態環境保護糾紛行業性專業性調解組織。
二、區人大有關部門生態環境保護立法和監督責任
(六)區人大政協辦責任
1.配合市人大常委會就生態環境保護領域重大事項作出決定決議。
2.加強生態環境保護領域的工作監督和法律監督,配合市人大常委會組織開展相關法律法規執法情況檢查、聽取審議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等專項工作報告、開展專題調研和專題詢問等。
3.辦理或督辦代表提出的生態環境保護方面的議案、建議。
4.協調督促有關方面做好生態環境保護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全面清理工作。
三、區管委會有關部門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
?。ㄆ撸﹨^生態環境分局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生態環境政策、規劃并組織實施,起草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并監督實施重點區域、流域、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規劃和水功能區劃。
2.對接中央和省、市生態環境保護督察。
3.負責較大生態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協調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配合區管委會對重大突發生態環境事件的應急、預警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實施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協調解決有關跨區域環境污染糾紛。統籌協調重點區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4.統籌開展全區污染減排目標責任工作。落實陸地各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排污許可證制度并監督實施。擬定陸地各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劃,監督檢查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情況,實施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
5.參與制定生態環境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意見。組織申報各類生態環境專項資金。制定分管的生態環境專項資金的分配使用計劃。承擔預算執行主體責任,對預算執行進度、資金使用績效、安全性、規范性負責。
6.負責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制定大氣、水、土壤、噪聲、光、惡臭、固體廢物、化學品、機動車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組織指導城鄉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監督指導區域大氣和水環境保護工作,組織實施區域大氣和重點流域污染聯防聯控協作機制。統籌協調區涉環保項目環境社會風險防范與化解工作。
7.指導、協調和監督生態保護修復工作。組織編制生態保護規劃,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組織落實各類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監管制度并監督執法。
8.負責民用核與輻射安全的監督管理。落實國家、省、市有關政策、規劃,協助核安全工作協調機制有關工作,負責核應急管理和輻射環境事故應急處理工作。按管理權限監督管理核設施安全,監督管理放射源安全,監督管理民用核設施、核技術應用、電磁輻射、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9.負責生態環境準入的監督管理。指導相關部門對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劃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按照管理權限審批或審查開發建設區域、規劃、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擬訂并組織實施生態環境準入清單。
10.負責生態環境監測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統一規劃生態環境質量監測站點設置,組織實施生態環境質量監測、污染源監督性監測、應急監測等。組織對生態環境質量狀況進行調查評價、預警預測,組織建設和管理生態環境監測網和生態環境信息網。統一發布生態環境信息。
11.負責應對氣候變化工作。落實應對氣候變化相關政策。協助碳排放權交易工作。協助開展應對氣候變化對外合作和能力建設。
12.統一負責生態環境監督執法。組織開展生態環境保護執法檢查活動。查處生態環境違法問題。指導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隊伍建設和業務工作。
13.組織協調疫情防控期間生態環境保護支持保障工作,指導環境監測尤其是疫情地區飲用水水源地、空氣環境應急監測,按照職責指導做好醫療廢棄物、醫療污水收集、轉運、處理、處置過程中的環境污染防治工作。
14.組織指導和協調生態環境宣傳教育工作。制定并組織實施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計劃,推動社會組織和公眾參與生態環境保護。
15.開展生態環境科技工作,組織生態環境科學研究和技術工程示范,推動生態環境技術管理體系建設。參與指導推動循環經濟和生態環保產業發展。
16.配合開展生態環境合作交流。配合開展生態環境對外及對港澳臺的合作交流,組織協調參與粵港澳大灣區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17.負責聯系區氣象部門落實生態環境氣象探測觀測、預報、分析,做好重大災害事故天氣的監測、預報、預警工作,建立重污染天氣預測預警和應對工作,調查研究典型重大氣象災害對生態環境的影響,指導和推進氣象災害防治等有關生態環境保護責任。
18.負責組織開展環保信用評價,通過省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向相關部門提供環境保護領域失信生產經營單位及其有關人員相關信息,并按照有關規定動態更新。
?。ò耍﹨^工貿局
1.區工貿局責任
?。?)負責組織擬訂和實施有利于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和生態環境保護的產業政策。
?。?)負責組織擬訂循環經濟、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規劃、政策并協調實施。
?。?)負責深化資源環境價格改革,完善體現生態價值和環境損害成本的資源環境價格機制。完善醫療廢棄物處置收費政策。
?。?)負責推動構建市場導向的綠色技術創新體系,組織推廣新能源汽車。
?。?)推進實施全區可持續發展戰略,推動生態文明建設和改革,協調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等工作。負責提出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的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有關工作。
(6)按照職責分工,推廣、規范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引導社會資本參與生態環境治理。
?。?)協調指導重大建設項目和產業布局規劃實施中的環境社會風險防范與化解工作。
?。?)組織開展生態環境保護重大關鍵技術和產品研發、應用,支持生態環境保護領域科技創新平臺建設,促進生態環境保護領域技術成果轉化和示范應用,推進生態環境保護科技創新體系建設。
?。?)指導科研機構落實生態環境安全管理,做好污染防治工作。
?。?0)負責擬訂工業、信息化領域能源節約、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和清潔生產措施并組織實施。
?。?1)負責構建綠色制造體系,推動產業優化升級。
?。?2)負責指導和督促化解過剩產能工作,嚴控高污染高耗能行業產能。推進環保裝備制造業的發展。
?。?3)負責推進城鎮人口密集區不符合安全距離和衛生防護距離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
(14)依職責指導工業園區的環境社會風險防范與化解工作。
?。?5)配合區生態環境分局實施企業生態環境信用評價等制度,大力發展綠色信貸。
(16)配合相關金融機構落實有關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加快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引導金融機構加大支持企業加大對生態環境污染治理和技術改造的支持力度。
?。?7)負責電力行業節能降耗和淘汰落后產能工作。監督管理煤炭經營。淘汰落后燃煤機組,實施燃煤機組節能改造。監管供電企業嚴格執行政府有關部門依法作出的對淘汰關停企業或者生態環境違法企業采取停限電措施的決定。
?。?8)負責統籌協調節能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工作,實施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雙控”工作,落實節能審查制度,強化節能監察執法,推進能源清潔高效利用。負責協調電力等清潔能源供應保障。協調成品油應急、調控和供應,審核成品油經營資格,監督管理原油、成品油經營。
?。?9)承擔發展清潔能源責任,因地制宜發展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地熱能,有序發展水能等可再生能源,清潔高效高質量發展氣電,安全高效發展核電。
(20)負責能源、石化行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依職責指導或協調重大石化(含PX)、重大能源項目環境社會風險防范與化解工作。
?。?1)依法加強對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相關經濟社會發展數據的統計。負責指導、監督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編制。
?。?2)支持有關部門開展生態環境保護績效考核、減排統計核算、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和生態環境問題(事件)問責。
?。?3)依法查處生態環境保護統計工作中的違法行為,配合統計局部門開展公眾生態環境滿意度調查工作。
(24)負責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行業的監督管理。
?。?5)負責制定和實施再生資源回收產業政策、回收標準和回收行業發展規劃。在職責范圍內推進部分塑料制品的禁限工作。
?。?6)推動綠色商場創建工作,促進電子商務平臺綠色發展。
2.區旅游局責任
?。?)加強旅游發展規劃與生態保護紅線區域保護規劃、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的銜接,協助有關部門監督、指導各類旅游景區景點、旅游住宿業做好生態環境保護和污染防治工作。
?。?)開展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的宣傳,強化旅游經營者生態環境保護意識。
?。ň牛﹨^公安局
1.負責組織指導依法偵辦涉嫌生態環境犯罪刑事案件和因生態環境違法行為適用行政拘留處罰的案件,以及阻礙生態環境保護領域依法執行職務的違法犯罪行為,嚴厲打擊海關監管區外屬地方公安機關管轄的洋垃圾走私犯罪。
2.負責指導、監督新車注冊登記、在用車轉移登記生態環境保護審核把關。配合區生態環境分局開展環保抽測,會同生態環境部門嚴格查處排放不合格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違法行為。指導、監督對無定期排放檢驗合格報告的機動車不予核發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標志。
3.負責指導、監督優化交通管控措施,減少道路擁堵導致的機動車污染排放,會同區交通運輸局監督落實重型柴油車輛繞行限行等措施。對交通噪聲和社會生活噪聲污染防治進行監督管理。負責設定砂石、渣土、垃圾、土方、煤炭、灰漿等散裝、流體物料運輸車輛的禁行、限行區域,對進入限行區域行使的車輛規定路線、時間,并進行監督管理。
4.負責危險化學品、爆破品和放射性物品公共安全管理,接收并委托處理公眾發現、撿拾的無主危險化學品。
5.加強對運輸劇毒、危險化學品的管理,制訂實施相關運輸管理辦法,禁止運載劇毒、危險化學品或危險廢物穿越飲用水源保護區。
6.指導、監督核設施運營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
7.做好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監管工作,負責在區管委會禁止的時段和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工作。
8.負責依法打擊獵捕、交易、運輸野生動物等犯罪行為
9.參與敏感和重大突發生態環境事件調查和處置,指導涉環保項目群體性事件的處置工作。
?。ㄊ﹨^財政局
1.做好生態環境保護資金保障,支持生態環境監察、執法、監測、宣傳教育、信息和科技支撐體系建設。配合相關業務主管部門研究制定有利于生態環境保護的財政獎勵補貼等政策。
2.負責落實上級政府綠色采購制度并組織實施。
3.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推廣、規范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引導社會資本參與生態環境治理。
4.負責聯系區稅務局落實涉及生態環境保護、節能減排、資源綜合利用的稅收政策,以及加強環境保護稅征收管理等有關生態環境保護責任。
5.負責督促所監管企業強化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責任,將生態環境保護納入所監管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配合生態環境保護部門對所監管企業的環境保護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6.督促、指導和協調有關重污染企業完成關停搬遷及落后產能淘汰任務。
7.配合生態環境保護部門負責督促所監管企業組織開展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宣傳、培訓與交流,配合生態環境保護部門指導所監管企業防范與化解涉環保項目環境社會風險。
?。ㄊ唬﹨^人社局
1.配合區生態環境分局制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人才引進計劃。
2.配合區生態環境分局開展全區生態環境保護和節能工作表現突出的集體和個人表彰工作的政策指導,參與研究與表彰工作有關的其他重大問題。
?。ㄊ﹨^國土分局
1.組織編制并監督實施國土空間規劃。落實主體功能區戰略和制度,統籌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控制線,構建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布局。推進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強化對相關專項規劃的指導約束,建立推進國土空間規劃動態監測預警和實施監管機制,健全國土空間規劃定期評估制度,對國土空間規劃進行動態調整完善。
2.負責牽頭組織編制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并實施有關生態修復重大工程。負責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等工作。牽頭建立和實施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會資金進行生態修復的措施,提出備選項目。負責建立健全耕地保護、修復、治理和補償機制。
3.監督、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礦產等自然資源。
4.基于土壤污染狀況合理確定土地用途;將建設用地土壤環境管理要求納入國土空間規劃和供地管理,嚴格用地準入。
5.負責地質災害防治的指揮、協調、監督和指導,發布相關警報和公報,承擔應急救援技術支撐。
6.負責開展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核算,組織編制全區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
7.指導污染地塊再開發項目環境社會風險防范與化解工作。
8.組織實施土地用途管制,調整重度污染耕地用途。
9.按職責分工組織開展地下水監測,防止地下水污染造成地質環境破壞。
10.負責違法用地建(構)筑物拆除、礦產開采、國有儲備用地等揚塵污染防治管理工作。
?。ㄊ﹨^住建局
1.區住建局責任
?。?)配合區生態環境分局加強對房屋建筑工程非道路移動機械監督檢查。
?。?)指導綠色社區建設、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工作。
(3)提升預拌混凝土行業綠色化水平,負責做好散裝水泥、預拌混凝土和砂漿的發展和應用管理工作。
(4)在具體實施國家有關軍民兩用技術雙向轉移等軍民融合發展規劃中,加強生態環境保護。
?。?)負責國防科技工業的綜合協調和管理,組織協調、督促檢查國家、省下達的國防科技工業高新工程、專項計劃和軍品科研、生產任務的實施工作中,鼓勵企業采用有利于生態環境保護的先進工藝和設備,配合做好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6)負責統籌平衡行業管理部門提出的生態環境保護領域使用區財政性建設資金項目的規模、方向和資金安排的意見。
(7)負責協調全區天然氣清潔能源的供應保障。
2.區公用事業局責任
?。?)完善大亞灣區截污管網建設,加強排水設施的正常維護管理。負責區管委會直接財政投資以外(通常指 BOT 建設模式)的全區城鎮生活污水(含污泥)處理設施的建設工作(含前期工作);負責全區城鎮生活污水(含污泥)處理設施的日常運營監管工作;負責做好全區城鎮生活污水(含污泥)處理設施建設、運營、管理等相關資金的核撥管理工作;負責做好全區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費的征收工作;協助區住建局做好全區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含污泥)設施的年度建設計劃及考核工作。
?。?)指導城市供水、節水、排水、城鎮污水處理、再生水利用的行業管理和特許經營實施。指導行業的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監督管理城市供水水質和二次供水。統籌城市建成區范圍內黑臭水體整治。
(3)負責提供突發生態環境事件事故企業現場周邊下水管網資料,提出消防廢水的防控意見,及時做好消防廢水溢出可能進入下水管網的封堵等工作,協助提出消防廢水防控的意見建議。
?。?)負責組織推廣各類生活污水處理技術。指導開展城鎮污水(含污泥)等處理設施項目環境社會風險防范與化解工作。
?。?)負責城市綠化養護管理、市政管理等方面相關的監督檢查工作。
?。?)負責公共場所及綠化養護等揚塵污染防治工作。
3.區環衛局責任
?。?)組織實施城市道路清掃保潔、灑水降塵等揚塵污染防治工作。推進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工作,促進生活垃圾的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
?。?)負責市容環境衛生的管理工作,指導并監督管理城鄉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分類、處置,對企業處理生活垃圾實施監管,會同區生態環境分局開展非正規生活垃圾堆放點整治。
(3)負責指導、監督開展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理體系工作。
(4)負責開展城鎮生活垃圾等處理設施項目環境社會風險防范與化解工作。
?。ㄊ模﹨^交通運輸局
1.合理規劃建設轄區內各類交通建設項目,推進綠色交通發展。推進全區公交優先發展戰略,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發展水平,配合區住房城鄉建設局構建城市綠色交通管理網絡。
2.指導公路、水路運輸行業生態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加強轄區內市管公路、水路運輸建設項目落實生態環境保護和污染防治工作。督促轄區內交通項目建設單位使用符合排放標準的非道路移動機械,配合區生態環境分局開展監督檢查。負責職責范圍內的交通運輸領域污染監督管理。
3.按照國家及省、市劃定的污染物排放控制區,協同做好港口污染防治工作。牽頭推進港口岸電設施建設,增強碼頭水污染防治能力,協同推動港口貨物多式聯運。嚴把新增營運船舶運力審批關,嚴禁新建不達標船舶進入營運市場。
4.按照職責負責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水路運輸工具的安全管理,協同對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風險防控工作實施監管。嚴格實施道路運輸車輛消耗達標車型監督管理,建立營運車輛用車大戶清單,配合做好高污染營運車輛的淘汰工作。加強對危險貨物、危險廢物道路運輸活動的日常監管,協助相關部門處理公路、水路交通安全事故引發的生態環境污染事件。負責交通基礎設施和城市道路工程、公路保潔和綠化養護、港口碼頭、公共停車場等揚塵污染防治工作。
5.指導做好醫療廢物、醫療污水運輸保障工作。依法指導運輸經營者,禁止為非法野生動物交易提供運輸服務。
6.按照職責對機動車維修行業危險廢物的收集、處置實施監督管理。依法依規監督指導汽車排放維護修理工作。指導交通基礎設施項目環境社會風險防范與化解工作。
7.負責聯系郵政部門落實推進快遞包裝減量化,促進快遞包裝廢棄物回收和綜合利用,督促郵政業禁止為野生動物非法交易提供寄遞服務。
(十五)區社管局
1.區社管局責任
?。?)組織編制并實施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實施水資源監督管理。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和保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和防治水土流失工作。
?。?)指導江河湖泊及河口灘涂的治理、開發和保護。指導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指導以及河湖水系連通工作。指導全區河道采砂監督管理的工作,加強對非法侵占水域等違法行為的監督管理。
?。?)在辦理水利建設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手續過程中,嚴格落實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要求。指導跨縣(區)取水相關水利工程建設。
?。?)承擔推進河長制湖長制的組織實施具體工作,協調相關部門推進落實河長制湖長制各項工作任務。
?。?)配合做好水污染等突發生態環境事件調查和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水體污染事件應急處置所需的水利數據,組織協調并依程序組織監督實施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應急水量調度,協助提出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消防廢水防控建議。
?。?)指導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水土保持監測并公告,組織編制水土保持規劃,指導區水土保持重點工程實施。
?。?)負責水利工程、河道管理范圍內建(構)筑物拆除以及物料堆場等揚塵污染防治工作,督促水利項目建設單位使用符合排放標準的非道路移動機械,配合區生態環境分局監督檢查。
?。?)加強農業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協調推進鄉村發展規劃和農業綠色發展有關工作,指導農業農村節能減排和現代綠色生態農業發展。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統籌指導村莊整治、村容村貌提升,統籌推進生態宜居美麗鄉村建設。負責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指導畜牧業調整優化結構布局,推進規范化標準化養殖、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
?。?0)負責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協助開展農產品產地土壤環境質量的調查、農產品產地土壤污染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管理,對土壤污染狀況調查表明污染物風險管控相關標準或產出的農產品污染物含量超標的農用地塊,組織開展重點監測和污染風險評估,組織建立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分類檔案,指導受污染土壤的環境風險管控。
?。?1)加強農業投入品監督管理,完善農藥廢棄包裝物和廢棄農膜回收體系。指導、推進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對動物診所產生的醫療廢物收集、處置實施監督管理。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節能減排、農業清潔生產和生態循環農業建設。負責農業生產活動排放大氣污染物和秸稈等農業廢棄物綜合利用的監督管理。
?。?2)負責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牽頭管理外來物種,指導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
?。?3)負責動物防疫以及與動物有關的實驗室及其實驗活動的生物安全監督等工作。
?。?4)推廣使用符合生態環境要求的農用非道路移動機械,推動老舊農業機械報廢更新工作,配合區生態環境分局監督檢查。
?。?5)負責組織對突發生態環境事件造成的農業資源破壞進行評估,配合開展相關生態修復。
(16)負責森林資源、各類自然保護地的監督管理,指導、監督、管理林業生態保護修復和造林綠化工作。負責濕地保護的組織協調和監督管理工作。
?。?7)負責陸生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工作。負責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監督管理。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采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
?。?8)負責林地管理,參與林地保護利用規劃并組織實施,依法查處非法占用林地進行非法建設行為。
(19)協助對突發生態環境事件造成的有關林業資源損害進行評估。組織實施林業生態保護補償工作。
(20)監督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生態環境保護等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監督生物技術環境安全,牽頭生物物種(含遺傳資源)工作,組織協調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參與生態保護補償工作。
2.區民政局責任
?。?)負責生態環境保護社會組織的登記管理工作。
?。?)指導殯葬項目等場地、設施的建設及環境社會風險防范與化解工作。
?。?)按照部門職責,參與突發生態環境事件的救助工作。
(十六)區海洋與漁業分局
1.負責海洋環境保護和修復的工作。組織海洋資源環境調查、監測、監視、評價和信息發布,組織實施重點海域排污總量控制制度,監督海洋傾廢、陸源污染物排海,負責海洋和漁業水域生態環境保護、水生生物資源保護,監督管理海洋與漁業自然保護區和特別保護區,負責保護修復典型性、代表性海洋生態系統,管理國家分工的海洋自然資源。
2.負責海洋生態、海域海岸線和海島修復工作。嚴格執行海洋生態保護紅線并加強監督管理。配合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加強對非道路移動機械大氣污染物排放狀況進行監督檢查。
3.負責海洋開發利用和保護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海域使用和海島保護利用管理,負責海島及周邊海域生態系統保護與管理。負責開展海洋生態預警監測、海洋災害觀測預報,承擔海洋災害預防和治理工作,發布相關警報和公報。參與海洋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應急救援技術支撐。負責報市政府審批的用海、用島的審核、報批工作。
4.指導漁業產業結構、布局調整和標準化工作,指導漁業水域生態環境及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多樣性保護相關工作。監督管理漁業、漁港和漁船,加快推進漁船更新改造。組織海洋與漁業水域環境監測,開展水產健康養殖示范創建活動。
5.負責組織對突發生態環境事件造成的漁業資源破壞進行評估,配合開展相關生態修復。
6.負責海域使用、海砂開采、無居民海島使用、海洋工程、海洋傾廢、海底電纜管理鋪設等海上活動對海洋污染損害的執法監督檢查和處罰。
7.開展海洋與漁業自然保護區和海洋特別保護區、海島生態保護區的執法檢查以及海洋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等海洋生態環境保護執法工作。
8.按照規定權限組織或參與海洋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
?。ㄊ撸﹨^審計局
1.組織開展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以及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及其相關專項資金審計。
2.負責開展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政策措施、重大規劃、重大資金和項目、支撐保障等落實情況跟蹤審計。
?。ㄊ耍﹨^市場監督管理局
1.負責打擊生產、銷售不合格油品、車用尿素和假冒鉛蓄電池等行為。加強對禁燃區銷售高污染燃料的監管。配合主管部門開展清除無證無照經營的黑加油站點工作。加強機動車強制性產品認證環保標準落實,嚴把市場準入關。
2.嚴格規范生態環境監測機構資質認定工作,對獲得資質認定的生態環境監測機構是否持續符合資質認定條件和要求實施監管。
3.負責開展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審查和監管,對鍋爐生產、進口、銷售環節環境保護標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4.督促餐飲服務經營者規范餐廚廢棄物處置行為并建立臺賬,促進餐飲外賣行業綠色發展。
5.配合區生態環境分局預防和打擊環境違法企業惡意注銷、變更信息,逃避環境行政處罰的行為。
6.負責打擊為野生動物非法交易提供商品交易市場、網絡交易平臺以及發布廣告的行為。
(十九)區執法分局
1.負責開展城市管理領域的城市建設,指導街道辦開展無照流動商販、城市建筑垃圾等方面行政處罰及相關的監督檢查、行政強制工作。負責城市規劃范圍內永久性違法建設的查處,以及相關執法工作的指導、監督、協調和執法聯動等工作。
2.負責開展建筑施工揚塵污染等行政處罰工作。負責違反城鄉規劃建(構)筑物的拆除,負責物料堆場(不含工業企業、建設工程、港口碼頭及河道范圍內物料堆場)等揚塵污染防治工作。
(二十)區安監分局
1.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
2.參與安全生產類突發生態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及調查評估工作。及時通報生產安全事故可能引發的次生突發生態環境事件信息。
四、各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責任
(二十一)街道黨工委、辦事處責任
1.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方針政策,負責街道生態環境保護管理隊伍建設。
2.貫徹落實惠州市政府關于分批將生態環境部門行使的部分行政處罰權調整由街道辦事處以其自身名義行使,實行綜合行政執法的行政決策。
3.負責對拒不執行施工限制時間者、餐飲油煙、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內與供水無關的建設項目等生態環境事項的監管工作。
4.負責開展露天燒烤、城市焚燒瀝青塑料垃圾(非法處置工業固廢除外)等煙塵和惡臭污染及露天焚燒枯枝落葉或生活垃圾、物料運輸揚塵污染等監管工作。
5.負責內街小巷和村道灑水、清洗等保潔作業,轄區內包括但不限于居住區范圍內(含村集體用地)沒有物業服務人的裸露地塊綠化、覆蓋等揚塵污染防治的監管工作。
6.持續推進“散、亂、污”工業企業(場所)的動態摸排,有效鞏固前期專項整治成果。
7.督促指導本轄區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落實環境保護措施。加強環境安全隱患排查,調解環境污染糾紛,制止環境違法行為。
8.負責轄區非法畜禽養殖場清理整治工作,建立畜禽養殖巡查監管長效機制;加強農村飲用水源和耕地保護,負責轄區農村生活污水(含污泥)處理設施的建設工作及日常運營監管工作,抓好居民生活垃圾收集處置;指導村(居)委會做好環境保護工作。
9.協助配合區各職能部門做好城鎮范圍內的生活污水(含污泥)集中處理。
五、省市駐區有關單位生態環境保護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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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負責所管轄港區水域內非軍事船舶和港區水域外非漁業、非軍事船舶污染海洋環境的監督管理。負責職責范圍內船舶污染事故的調查處理。
2.加強對管轄船舶燃油硫含量的監督檢查。
六、區人民法院、區人民檢察院生態環境保護司法責任
?。ǘ﹨^人民法院
1.負責審理各類生態環境保護案件,負責環境資源案件審判工作,推進生態環境資源審判專業化。
2.負責推進環境資源類刑事、民事案件歸口審理。
3.加強環境刑事、行政公益訴訟案件和區相關部門、機構作為原告提起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及經磋商達成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協議后向人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案件的審理工作。
4.負責做好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審判指導工作,在可能造成重大生態環境污染后果或嚴重侵害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的案件中,探索發揮行為保全和先予執行的預防、減損功能。
?。ǘ模﹨^人民檢察院
1.負責對生態環境刑事案件依法審查批準逮捕、提起公訴。推進生態環境保護案件專業化辦理,發現生態環境保護領域涉嫌職務犯罪線索并移送紀委監委處理。
2.負責對生態環境保護領域刑事、民事、行政訴訟活動依法進行法律監督。加強生態環境保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有效銜接。負責辦理生態環境保護檢察公益訴訟案件。
3.加強行政檢察和行政執法銜接,建立座談會商、工作通報、案件移送等機制,強化行政非訴訟執行監督,重點監督法院執行審查、實施行為,同時督促生態環境部門及時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監督公正司法,促進依法行政。
4.加大生態環境保護領域民事、行政案件檢察監督力度,推動建立生態環境保護行政檢察與行政執法銜接平臺。
七、工作要求
各有關部門要堅決扛起生態環境保護的政治責任,推動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嚴格按照責任清單及其他相關規定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積極主動抓好主要職能領域的生態環境保護,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對現有法律法規、部門職能配置規定中有明確規定的,區委、區管委會文件中有明確任務分工要求的,繼續抓好落實。對有聯系其他有關單位落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的部門,要主動加強工作協調,確保其生態環境保護責任落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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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主辦單位:惠州大亞灣開發區黨工委管委會綜合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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