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4日下午,王濱同志主持召開區管委會2021年第17次常務會議。會議學習《惠州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
會議要求,一要深刻認識《惠州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出臺的重要意義。《惠州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的出臺,是推動全市全面深化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舉措,為全市城市管理執法工作提供了重要法律支撐。區有關部門、各街道辦要深刻認識《惠州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出臺的重要意義,切實抓好《惠州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的學習和貫徹落實。
二要加強學習宣傳。做好宣傳普及工作,按照面向社會、立足基層、形式多樣、講求實效的原則,深入宣傳《惠州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內容和制定意義,教育引導廣大干部群眾遵守規定、依法行事,營造執行《惠州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的良好法治氛圍。
三要切實抓好貫徹落實。嚴格按照《惠州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規定,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將各項管理、執法工作執行到位,不斷提高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水平。嚴格執法,確保《惠州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的各項規定落到實處,維護法律的嚴肅性、權威性。
會議還審定了2021—2024年度大亞灣區園林綠化養護管理方案等事項。